优酷投资的网剧《套路》上月底在泰国宣布解散,优酷方面披露原因是“承制方影力公司花光6000多万投资仅拍不到7集素材”“欠费欠薪导致工作人员滞留泰国”等严重预算失控问题。
时隔20多天,一直不发声的影力方面6月22日突然在香港召开发布会,影力副总裁兼网剧《套路》前制片人林楷就优酷之前的指控一一提出“颠覆性”的说法。
林楷称,超支全部都是在优酷知情及签名下进行,不存在6000万人民币去向成谜的说法。他强调超支原因有很多,“原本24集的剧本,优酷要求加长至可拍成38集;外景地又由马来西亚转到泰国拍摄;演员方面,优酷要求加重郑嘉颖和谢天华戏份,前者更要由男三转为反(派)一,两人片酬因而激增。而男一因无档期演出,优酷找来贵700万人民币片酬的演员来演出。”林楷还提出,影力拥有《套路》版权,对方在没有版权下找另一家公司拍摄属违法。
林楷在发布会上说,剧组拍摄中遇到的种种问题,他曾向优酷高层反映,“最终仍是出尔反尔,并单方面宣布停机,但目前又找来另一家制作公司开拍《套路》”。他说:“以我所知,6月21日已开机拍摄。对方在没有版权下找另一家公司拍摄属犯法,公司就此事、垫支及员工薪酬,已交由律师处理。律师信已于6月21日发出,如果三天不回复将会再发律师信叫停《套路》拍摄。”
就影力方面提出的新说法,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优酷相关部门,逐一回应称:
一,不存在“泰国比马来贵30%”之说。优酷称预算是根据在泰国拍摄制定的,预算的审批也是以泰国为标准,与影力的合约也是在确定去泰国之后才签署的,因此不存在和马来西亚拍摄进行的比较。
二,关于演员片酬。影力方制片人林楷之前提出并承诺能邀请到关系很熟的艺人,后经证实,双方根本不认识,临近开机前该艺人才收到影力发出的邀请,根本不可能排出档期。无奈之下,不得不根据角色需求重新物色。另外,男一号费用变化是500万,不是网传的700万。同时,双方协议约定,如果因更换演员造成费用增加,由影力承担。
三,剧本一直就是24集,优酷方面一直在主张精剪剧本,拒绝注水,一切以故事精彩为核心。后经证实,影力试图通过增加集数的方式,向优酷要求追加预算,后遭到优酷拒绝。而且24集精品剧集一直是优酷的初衷,不存在影力林楷夸张的38集。剧本一直在修改,也加也删,后面一直在删、并无增量。而且这不能改变只拍6.6集剧本就超支的事实。
四,并非“每一笔支出都有优酷签字” 。实际上,有大量没有签合同、但是已经提前发生的费用产生,优酷对此部分费用起初并不知情。即便优酷签字的部分里,也有不完全认可的费用,但影力方面提出会从后面的开支中压缩补回,基于双方合作,不希望耽误进度,优酷才同意签字。至于该剧版权问题,优酷会诉诸法律途径解决。
标签: